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4-04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十一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十一届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成都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监事 3人。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 2024 年公司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志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王志文先生简历见附件。
经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王志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附件:
王志文先生简历
王志文先生,1967 年 2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总法律顾问、
首席合规官、公司治理部部长,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公司治理部部长。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热能工程(锅炉)专业并获工学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并获法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历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副部长、法务审计部部长、企管与法务部部长、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部长、
法务风控部部长。2022 年 4 月起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22 年 12
月起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公司治理部部长。2019年11 月起任本
公司监事,2021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23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