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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75 沪市 东方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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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75:东方电气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0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18-010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气”)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董事徐鹏、董事张继烈均授权委托董事长邹磊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董事长邹磊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年

度财务报告经过会计师审计,各项数据真实、准确,采用了合适的会计政策并对各项损失做出了谨慎及合理的估计,会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3,079,118.85元,每股收益0.29元。本公司拟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证监会核准批文。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等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为了避免2017年度利润分配与

本次交易发行时间产生冲突,确保本次交易顺利实施,经慎重讨论后,公司董事会提出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的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17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

和未来利润分配的需求。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为了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亦是为公司发展以及股东长远利益考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发展需要。综合以上因素,同意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我们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建议在《公司章程》总则的第八条之后增加一条:“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党组织在公司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在一百二十五条之后增加一条:“董事会决定公司改革发展方向、主要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安排等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党组织对董事会或总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增加以上两条后,相应序号依次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