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8-00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54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53,903,06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事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