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5-006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市供热办公室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本公司中标天津市侯台风景区2#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该项目采用BOT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投资人,由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天津市侯台风景区2#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为规定范围内的用户提供供热和供冷服务,并收取供热费和供冷费。该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设施移交给市政府指定单位。
侯台风景区2#能源站采用换热供热及尾水梯级利用的地热能系统耦合设有冷、热调峰的土壤源热泵系统提供供热、供冷服务,其中:供热总面积为46.96万㎡,供冷总面积为20.10万㎡。该项目投资估算约人民币11738万元,要求于2017年7月完工。能源站服务用户的建筑,计划于2017年7月31日前竣工,最终开始提供供热、供冷服务的时间取决于用户建筑的开发建设进度。
该项目供热服务价格执行天津市集中供热统一定价,现行价格标准为居民住宅25元/㎡,非居民用户40元/㎡,随天津市规定同步调整。供冷初始服务价格31元/㎡,如天津市出台供冷政策或指导价格,则按政府规定执行;如未出台供冷政策或指导价格,但因各种因素影响,需要调整供冷价格的,由项目公司或供冷用户提出申请,市供热办会同有关部门对供冷价格进行核定,按核定后价格执行(原则上不超过每2年1次)。供热、供冷服务费暂按面积收费,待政府出台供热计量收费相关规定后,收费方式调整为计量收费。
项目建设投资中,由天津市供热办公室向该项目服务地块内的公建项目征收一部分供热工程建设费,并代收供冷工程建设费,补助给项目公司。其余投资由
中标投资单位负责。供冷工程建设费收取标准为公建125元/㎡。
该项目投标报价为政府将收取的供热工程建设费给予项目公司的补助金额,本公司以人民币16.5元/平方米的价格中标。
本公司将成立项目公司或利用全资子公司天津佳源兴创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该项目,并与天津主政府管部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与该项目服务范围内的用户签署《服务协议》。
该项目是本公司继天津市文化中心及黑牛城道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后中标的又一新能源供热、供冷特许经营项目,有助于本公司该业务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加本公司收入和盈利。
该项目招标方天津市供热办公室及《特许经营协议》签署方天津市政府主管部门,均不是本公司关联人,因此不构成关联交易。该项目投资估算约人民币1.17亿元,约占本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4%,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