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 仪化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09-004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UNIFI 亚洲控股
有限公司持有的仪化宇辉化纤有限公司50.0%股权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拟以总计900 万美元(约人民币6,165 万元)的对
价收购UNIFI 亚洲控股持有的仪化宇辉(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5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仪化宇辉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本公司与UNIFI 亚洲控股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收
购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尚需获得中国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批
准。
一、本次收购概述
1、由于仪化宇辉自成立以来一直经营亏损,UNIFI 亚洲控
股主动提出退出合营公司。基于上述原因,为了确保仪化宇辉生
产经营的持续,本公司于2009 年2 月18 日与UNIFI 亚洲控股
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该《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将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
购UNIFI 亚洲控股持有的仪化宇辉50.0%的股权,对价为总计
900 万美元(约人民币6,165 万元)。收购完成后,仪化宇辉将
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与UNIFI
亚洲控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09 年2 月18 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UNIFI 亚洲控股持有的仪
化宇辉50.0%的股权及批准《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全体董事
一致表决通过。
3、本次收购需获得中国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UNIFI 亚洲控股为Unifi, Inc 所属投资控股公司。Unifi, Inc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号:NYSE:UFI),主要生产涤纶
纤维和尼龙的加工产品。其涤纶纤维产品包括加弹丝、染色丝、
加捻和织造等,可以用于衣料、汽车装饰、工业用丝等领域以及
其他终端市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UNIFI 亚洲控股持有仪化
宇辉50%的股权。
三、收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1、仪化宇辉的基本情况3
仪化宇辉注册资本为美元60,000 千元,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仪化宇辉主营业务为差别化涤纶长丝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
涤纶纺织产品的研究、开发,自产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技术服务。
于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仪化宇辉在江苏省仪征市成立。
仪化宇辉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两个年度以及截
至二零零八年九月三十日止之九个月的营业收入、税及非经常性
损益前的亏损以及扣除税及非经常性损益后的亏损情况如下(按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之二零零六年
度
人民币千元
(经审计)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之二零零七年
度
人民币千元
(经审计)
截至二零零八年
九月三十日止之
九个月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87,204 1,059,900 755,852
税及非经常性损
益前的亏损
76,678 49,054 177,050
扣除税及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亏损
75,809 48,220 176,534
仪化宇辉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
一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及净资产情况如下(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
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
一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
人民币千元
总资产 643,626 545,194.6
净资产 334,976 166,088.8
目前,本公司和UNIFI 亚洲控股分别拥有仪化宇辉50%的股4
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仪化宇辉100%的股权。
2、目标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中卖方的声明与承诺,目标股份未设
定任何抵押、押记、质押、留置、认购权、期权、限制、优先购
买权、第三方权益或权利,或其他相类似的产权负担或担保权益。
根据转让双方共同委托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仪化宇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的评估结果,
于评估基准日2008 年5 月31 日,仪化宇辉总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人民币57,032.31 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37,910.58 万元,净资
产为人民币19,121.73 万元; 评估后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54,519.46 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37,910.58 万元,净资产为人
民币16,608.88 万元。
依据上述仪化宇辉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不考虑溢
价或折价因素的情况下,本公司拟向UNIFI 亚洲控股收购的仪化
宇辉的50%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304.44 万元。
四、《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
1、签署日期:2009 年2 月18 日。
2、股份转让、受让双方:UNIFI 亚洲控股、本公司。
3、收购对价:本公司将收购UNIFI 亚洲控股持有的仪化宇
辉50.0%的股权,对价为总计900 万美元(约人民币6,165 万元),
占本公司200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7%。5
4、支付方式:在《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合同完成条件全
部满足后五个营业日内或者本公司和UNIFI 亚洲控股协商确定
的其他日期本公司以美元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900
万美元(约人民币6,165 万元)。
5、收购完成条件:本次股份收购须待以下条件达成后,方
告完成:
1. 《股权转让合同》及其项下的交易以及UNIFI 亚洲控股
委派的仪化宇辉董事辞职获得UNIFI 亚洲控股董事会或股东的
批准;
2.《股权转让合同》及其项下的交易获得本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的批准;
3.与该项交易相关的多个协议和文件获得仪化宇辉董事会
的批准;
4. 与《股权转让合同》项下交易有关的多个协议和文件获
得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批准;
5.关于股权转让的仪化宇辉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有关的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6.本公司与UNIFI 亚洲控股须签订关于合资合同及仪化宇
辉公司章程终止的协议;
7. 仪化宇辉向UNIFI 亚洲控股及其关联公司以美元形式完
全清偿所有应向UNIFI 亚洲控股及其关联公司支付的未付款项
及获得支付该等金额所需的一切批准;及6
8.在《股权转让合同》完成前,各项陈述及保证没有重大违
反。
(二)定价情况
总计900 万美元(约人民币6,165 万元)的对价乃由本公司
与UNIFI 亚洲控股根据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8 年
5 月31 日为基准日对仪化宇辉股权价值的评估结果协商及基于
各自独立利益而确定。
五、本次收购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全资拥有仪化宇辉,并将全部承
担仪化宇辉所产生的经营损益。董事会认为,由于UNIFI 亚洲控
股主动提出退出合营公司,因此本公司收购UNIFI 亚洲控股持有
的仪化宇辉50.0%的股权将有利于稳定仪化宇辉的生产经营和员
工队伍。
董事会(包括独立董事)认为:(1)《股权转让合同》是在
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的;(2)《股权转让合同》是
按正常商业条款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署的;及(3)《股权转让
合同》的条款是公平合理的并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7
六、释义:
在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的涵义如下:
[本公司] 指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一
家在中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其H 股在香港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营业日] 指 星期六、星期日或者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根据
法律或行政命令需要或者获准休息的日子以
外的任何一天
[UNIFI 亚洲控股] 指 UNIFI 亚洲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根
据巴巴多斯国法律注册的有限责任
公司,为Unifi, Inc 之附属公司
[仪化宇辉] 指 仪化宇辉化纤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与
UNIFI 亚洲控股在中国江苏省设立
的合资公司
[《股权转让合同》] 指 本公司与UNIFI 亚洲控股于二零
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就本公司将收
购UNIFI 亚洲控股持有的仪化宇
辉50.0%的股权而签订的股权转
让合同8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合同》;
2、《合资终止协议》;
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董事会决议;
4、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
于本公告中,美元款额乃按1 美元兑6.85 人民币之汇率兑换
为人民币,但该等汇率只作说明之用,并不代表任何美元款额曾
经或将会按此等汇率进行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