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3-010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03,027,966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 30.25%;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为 522,209,472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86.60%,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 26.19%。其中: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91,699,387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 29.68%,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为 522,209,472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88.26%,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 26.19%。
2023 年 3 月 15 日,本公司接到东宝集团关于股份质押相关情况的告知函,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
2023 年 3 月 14 日,东宝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了将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的 57,9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东宝集团
本次解质股份(股) 57,9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7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0
解质时间 2023 年 3 月 14 日
持股数量(股) 591,699,387
持股比例(%) 29.6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473,239,47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9.9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74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14 日,东宝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了将持有 48,97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通化新华支行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名称 控股 本次质押股 为限 补充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股东 数 (股)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 (%)
东宝 吉林银行股份 补充流
集团 是 48,970,000 否 否 2023.3.14 2024.3.14 有限公司通化 8.28 2.46 动资金
新华支行
上述质押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的股份主要用途是补充流
动资金,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 占公 已质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所持 司总 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股) 例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股份 股本 份中 份中冻结 股份中 股份中
(%) (股)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 股份数量 限售股 冻结股
(%) (%) 股份 (股) 份数量 份数量
数量 (股) (股)
(股)
东宝 591,699,387 29.68 531,139,472 522,209,472 88.26 26.19 0 0 0 0
集团
李一奎 11,328,579 0.57 0 0 0 0 0 0 0 0
合计 603,027,966 30.25 531,139,472 522,209,472 86.60 26.19 0 0 0 0
注: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
押后)为 522,209,472 股,其中股票质押式融资质押给金融机构的股份数量为
472,209,472 股,占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的 78.31%;质押给德弘钰
泰(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数量为 50,000,000 股,
占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的 8.29%。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东宝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74,500,000 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12.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4%,对应融资余额 39,5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31,209,472 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72.8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63%,对应融资余额 221,500 万元。东宝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股份减持等。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东宝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
1、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2、可能对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可能对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产生影响:
控股股东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本次质押所融资金具体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预计还款资金来源: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五)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基本情况
东宝集团注册时间:1992 年 10 月 20 日;注册资本 25,900 万元;注册地
址:通化县东宝新村;主营业务: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购销,进口(国家限定
一、二类商品除外)生产所需要的资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企业经营本企业或
本企业成员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
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项目投资。(以下项目在分公司经营);生物制品、
中成药品、化学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
医药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人参种植、初加工;
智能化信息工程开发、设计、施工;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服务;
餐饮宾馆、购物广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银行贷款 经营活动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生的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