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 2017—068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经公司2017年8月11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137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4,976,294份。
2、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3、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审议和实施情况
1、2014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4年6月24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的公告。
3、201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的议案》。
4、201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的议案》等有关事项。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按照该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5、201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授予154名激励对象832.4万份股票期权和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7月15日召开的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4年7月15日。
2014年8月8日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14年8月12日办理完成股票期权登记事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股票期权登记证明。
6、2014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
果的公告》。
7、2015年 8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6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7年8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历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01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即为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情况如下表:
项目 首次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股票期权第一个 首次股票期权第二
股票期权 行权期授予情况 个行权期授予情况
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2014年7月15日 2015年8月18日 2016年8月26日
授予价格(元/股) 11.60 10.36 8.47
授予数量(份) 8,324,000 2,720,520 3,209,184
授予人数(人) 149 147 142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8,324,000 6,347,880 4,278,912
股票期权数量(份) (注1) (注2) (注3)
若在行权前通化东宝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注1、上表中8,324,000份股票期权数量为已授予股票期权,但尚未行权。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才可以行权。
注2、6,347,880份股票期权数量为首次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后,尚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注3、4,278,912份股票期权数量为首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后,尚余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三)公司历次股票期行权情况
1、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情况
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经公司 2015
年 8月 1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首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
行权日期 2015年8月18日
行权价格(元/股) 10.36
行权数量(份) 2,720,520
行权人数(人) 147
行权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份) 6,347,880
取消行权数量(份) 80,000
取消行权数量原因 因激励对象离职
取消行权数量和原因以及因分红送股导致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的情况说
明:
(1)公司2015年8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激励对象陈薇薇、车媛丽二人已离职,按照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取消陈薇薇、车媛丽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将授予二人的股票期权30,000份、50,000份予以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作相应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49人调整为147人,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8,324,000份调整为8,244,000份。
(2)公司2015年4月29日,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4年末总股本1,030,100,528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股。其中:现金
红利 206,020,105.60元,股票股利 103,010,053元,共计分配利润
309,030,158.6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525,518,791.7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15年5月19日,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送股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1,030,100,528股增加至1,133,110,581股。
根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相关规定,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11.60 元调整为 10.36 元;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8,244,000 份调整为
9,068,400份。
(3)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15年8月18日
行权,行权数量2,720,520股,行权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为6,347,880份。
2、股票期权第二次行权情况
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经公司 2016
年8月 2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首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
行权日期 2016年8月26日
行权价格(元/股) 8.47
行权数量(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