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 2014—037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7月15日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4年7月15日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授予日: 2014年7月15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首次股票期权 832.4万份
限制性股票 550万股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决策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4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化
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2、201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授权》的议案。
3、201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等有关事项。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按照该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1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通化东宝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4年7月15日
2、授予数量及人数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54人,首次授予832.4
万份股票期权和55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153.6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1)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获授股票期 占全部激 占公司总
序
姓名 职务 权份数 励额度的 股本的比
号
(万份) 比例 例
1 李凤芹 董事、财务部经理 21.6 1.40% 0.02%
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48人) 810.8 52.79% 0.79%
合计 832.4 54.19% 0.81%
(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序 获授限制性股 占全部激励 占公司总股
姓名 职务
号 票股数(万股 ) 额度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李一奎 董事长 170 11.07% 0.17%
2 李聪 董事、总经理 120 7.81% 0.117%
2
董事、 总会计师、
3 王君业 120 7.81% 0.117%
董秘
4 冷春生 董事、副总经理 120 7.81% 0.117%
副总经理、总工
5 陈红 20 1.3% 0.02%
程师
合计 550 35.81% 0.54%
3、行权价格/授予价格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每一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60元;授予激励对象
的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5元。
4、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5、激励计划的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及解锁安排
(1)股票期权计划
激励计划的有效为自首次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自股票期权授权日
起12个月内为等待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