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 2021-052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8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国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072,56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
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899,998.42元,扣除承销和保荐及其他中介机构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8,215,496.04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9]00013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
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9 年 12 月与宜宾市商业银行文江支行、子公司四川久凌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凌制药”)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完成专户注销手续之前,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户名 银行名称 账号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50170870109188888 已销户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 司肇庆市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 713371588502 已销户
庆分行
四川久凌制药科技有限 宜宾市商业银行文江支行 17400201000000804 已销户
公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 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
管理,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并将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募
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详见 2021 年 8 月 24 日,编号
为临 2021-047 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将上述专户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 515.90 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