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 2023-00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900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2021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5.01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31.7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9.01 亿元
客户家数 60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21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2021 年上市公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
司(含 A、B 股)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
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
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
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3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在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项目组成员 姓名 册会计师 从事上市 本所执业 本公司提供 司审计报告情况
公司审计 审计服务
2020 年,签署晶盛机电等上
市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 潘晶晶 2007 年 2005 年 2007 年 2020 年 2021 年,签署百大集团等上
市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签署百大集团等等
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 潘晶晶 2007 年 2005 年 2007 年 2020 年 同上
计师 张罗俊 2018 年 2015 年 2018 年 2022 年 无
2020 年,签署金新农等上市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 陈丘刚 2003 年 2001 年 2012 年 2021 年 2021 年,签署金新农等上市
制复核人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复核百大集团等上
市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公司的审计服务费为 57 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本次收
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费为 57 万元(含税),主要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 42 万元、
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 1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2 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因此,同意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