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22-005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租赁事项签订
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9 年底,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银座商城”)向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银座房地产”)租赁其在泰安市东岳大街 77 号投资兴建的泰安银座城市广场,用作扩大门店经营场所物业。2018 年底租赁到期后,双方就续租上述物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物业总建筑面积为 56700.48 平方米,租赁期限 1 年,年租金为 1650.55 万元。根据经营需求,泰安银座商城拟继续向泰安银座房地产长期租用该物业,并签订补充协议,租赁期限由原期限 1 年延长至 10 年,
原合同其他条款不变。具体事项详见 2018 年 12 月 26 日、2019 年 8 月 8 日、2019 年 8
月 16 日、2019 年 8 月 24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为改善泰安银座商城物业环境、商品品类及布局规划,提高市场匹配度,进一步增强竞争力,泰安银座商城 2021 年进行闭店改造。经友好协商,现公司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拟与泰安银座房地产签订补充协议。
泰安银座房地产与本公司为同受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参
与表决的 5 名董事中,关联董事 2 名,非关联董事 3 名(含独立董事 2 名),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此项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771001124J
住所: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路南泰安银座城市广场 2-1-1501
法定代表人:王树峰
注册资本:2000 万元,其中: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94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97%;山东鲁商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60 万,占注册资本的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房租租赁。(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7 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泰安银座房地产与本公司为同受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2114.99 万元,净资产为 9876.2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8%。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在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履行现《租赁合同》基础上,泰安银座房地产给予泰安银
座商城一次性租金减免,减免期限 2021 年 2 个月,减免金额 275.09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与泰安银座房地产签订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是遵循客观、公正和市场化定价方式的原则进行的,在审议本次租赁事项时,与本次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