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20-052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545.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2,006.66 万股的 2.97%。其中,
本激励计划拟首批授予 1,365.00 万份股票期权,剩余 180.00 万份股票期
权作为预留份额,占本次股权激励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1.65%。在满
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
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
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银座股份”)
上市时间:1994 年 5 月 6 日
注册地:济南市泺源大街中段
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品)批发兼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图书期刊及音像制品零售;三类:6822-1 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销售;保健食品;(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对外投资及管理;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首饰加工及销售;国内广告业务;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会议、展览服务;房屋
场地租赁;仓储(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服务;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
停车服务;代收电话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仅限分支
机构);计生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总资产 10,961,477,560.94 12,508,768,299.89 11,726,999,362.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85,261,730.24 3,048,050,737.85 3,017,384,924.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812,990.06 46,267,810.72 49,127,866.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2,062,174.35 58,828,709.82 15,021,765.5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16 0.0890 0.09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16 0.0890 0.09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001 0.1131 0.0289
股收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5.93 5.86 5.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 1.53 1.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70 1.94 0.50
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 14.15 -5.82 122.54
长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 12.42 -6.71 121.62
(%)
(三)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构成,分别为:董事长布廷现、董事魏东海、外部董
事孟庆启、独立董事梁仕念、刘冰。
2、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为:监事会主席王廷波、监事张志军、职
工监事张云珠。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9 人,分别为:总经理康翔,副总经理孙清龙、吴红、
郭建军、胡国栋,总经理助理张林涛、朱思立,董事兼财务负责人魏东海,董事
会秘书徐宏伟。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6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激励计划。
公司未同时实施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545.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2,006.66 万股的 2.97%。其中,本激励计划拟首批授予 1,365.00 万份股票期权,剩余 180.00万份股票期权作为预留份额,占本次股权激励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1.65%。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行办法》、《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
励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97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
任。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 12 个月内确定,
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12 个
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
的标准确定。
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上
进行详细披露。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
果为四舍五入的数据):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万份) 比例
布廷现 董事长 95.00 6.149% 0.183%
康 翔 总经理 75.00 4.854% 0.144%
孙清龙 副总经理 40.00 2.589% 0.077%
吴 红 副总经理 30.00 1.942% 0.058%
郭建军 副总经理 35.00 2.265% 0.067%
王 晶 纪委书记 30.00 1.942% 0.058%
胡国栋 副总经理 40.00 2.589% 0.077%
魏东海 董事、财务总监 40.00 2.589% 0.077%
张林涛 总经理助理 30.00 1.942% 0.058%
朱思立 总经理助理 30.00 1.942% 0.058%
徐宏伟 董事会秘书 20.00 1.294% 0.038%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900.00 58.252% 1.731%
(共 86 人)
预留股票期权 180.00 11.650% 0.346%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