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18-034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宁波鹏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鹏渤”或“收购人”)提供的《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方案调整的背景
2018年6月22日,为强化夯实宁波中百的发展基础,共同推动宁波中百的业务发展,重振宁波零售品牌形象,努力实现宁波中百新零售业务转型,积极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宁波鹏渤与宁波中百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宁波鹏渤同意对本次要约收购方案进行调整。
二、本次要约收购修改前后的基本信息对比如下
修改要约前 修改要约后
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 62,021,874股 12,671,491股
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7.65% 5.65%
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现金支付
要约价格 12.77元/股 12.77元/股
最高要约金额 792,019,330.98元 161,814,940.07元
履约保证金金额 158,403,877.00元 158,403,877.00元
要约收购期限 30个自然日 30个自然日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前,收购人已将158,403,877.00元(超过收购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数量为12,671,491股,占宁波中百总股本的5.65%。要约收购完成后,宁波鹏渤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共同持有宁波中百总股本的10.00%。
三、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主体为宁波鹏渤,收购人看好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拟通过本次收购战略持股宁波中百,促进宁波中百稳定发展。
本次收购不以终止宁波中百上市地位为目的。
以上仅为宁波鹏渤修改本次要约收购方案的部分内容,详细情况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与本公告同日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宁波鹏渤关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期满60日的说明》、《战略合作协议》。
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要约收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