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0.035 元(含税)
人民币,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3 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为分配基数。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3 年半年度,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700,333.29 元。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477,761.49 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5,489,616.30 元。
鉴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实施再融资计划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公司董事会临时调整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及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承诺,董事会建议公司 2023 年中期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分配基数,预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5 元(含税)人民币,共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1,672,921.16 元(含税)人民币,占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30.54%。2023 年中期,公司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十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践行公司承诺,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十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中期
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相关意见,认为:本次公司进行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践行了公司承诺,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
的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