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的询证回复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 日、12 月 2 日、12 月 3 日,贵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上述情况已知悉。
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自查确认: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津法规所涉及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春兰(集团)公司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