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1998年5月30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江苏省证管办苏证管办〖1998〗41号文审核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77号文复审批准,方案如下: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3、配股价格:15元/股
4、配股比例和对象:以现行股本205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1.923的比例配售(按1996年底的股本13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3的比例配售)。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990万股,向法人股股东配售1980万股,共计配售2970万股。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