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编号:临 2021-068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征询公示意见后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内向公司提出反馈意见。因《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后部分员工离职等情况,激励对象由原来的 315 人调整为 311 人。
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在征询公示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对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所必要的程序。
2、拟激励对象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
3、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7、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