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出售资产实施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第三条第八款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出售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42%股权及转让公司部分债权事项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出售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42%股权及转让公司部分债权事项,经2001年12月27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相关信息见2001年12月5日,2001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报 截止2001年12月31日,上海国和投资有限公司已支付该次股权转让款的50%和债权转让款的20%共计3100万元。按协议规定,股权转让款和债权转让款将分别在2002年6月30日和9月30日前付清。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