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12月4日在同济大学专家服务中心会议室召开。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2000年8月份净资产值为14569608.18元。同济大学以10198725.73元受让本公司转让的“同济大学建筑设计院”70%的股权;
二、受让股权后,同济大学和本公司分别按70%和30%的股权比例追加投资,将“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注册资金从目前的7258239.00元扩大到20000000.00元;其中设计院50%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3664439.70元,本公司追加投资6354124.90元;
三、增资扩股后的“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将实施收购同济大学所属“上海同济规划研究总院”的工作。收购的价格以经过立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准;
四、公司将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与同济大学一道,积极支持双方共同投资的“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各项经营工作的开展,为其拓展业务渠道、加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鉴于此次股权转让属于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其他独立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有关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公告中予以说明。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