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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46 沪市 同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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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科技:关于收购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2

同济科技:关于收购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5%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5%股权》,同济创
  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控股”)将其持有的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检测”)55%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
  底价 16,641.7855 万元,挂牌起始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挂牌终止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

      为推动公司工程咨询业务提质增效,延伸咨询服务产业链,不断做大做强工
  程咨询业务规模,2024 年 7 月 25 日,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
  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5%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
  同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灏管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
  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同济检测 55%股权,摘牌底价为 16,641.7855 万元人民币,如
  有其他竞买人,最高竞拍价不超过董事会授权价格。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上
  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灏管理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报名参与了此次竞拍,并在规
定期限内缴纳了 4,992.53565 万元保证金。在正式挂牌期间,前述挂牌项目共征集到同灏管理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同灏管理与转让方同济创新创业控股
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同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产权交易标的: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5%股权

  (三)产权交易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经上海联
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

  (四)转让价格:16,641.7855 万元

  (五)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首期价款(含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4992.53565 万元)为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 95%,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剩余价款应当提供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履约保函,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限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六)职工安置: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七)债权债务承继及清偿: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八)产权交接: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甲、乙双
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2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次交易的税费承担:各自承担应付费用。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0.4‰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8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 0.4‰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8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同济检测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济检测具备完善的资质体系、强大的人才队伍和丰富的业绩积累,在检测行业中形成了较强的市场影响力。收购同济检测 55%股权,有利于公司快速进入工程检测业务领域,延伸工程咨询产业链,打造涵盖规划、勘察、测绘、设计、监理、检测等各项工程咨询业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产品服务体系,是推动公司工程咨询业务提质增效、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区校企战略合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通过公开挂牌方式竞价收购,报价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

  (一) 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取得同济检测控制权,由于公司与同济检测在业务运营、企业文化、管理制度、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需要相互进行整合,同济检测未来能否实现顺利整合、达成预期经济效益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 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需求以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同济检测的未来经营业绩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在收购完成后完善同济检测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机制,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防范和应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同时,公司将就完善同济检测治理体系、加强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发展等方
面与同济控股进行积极沟通,不断提升同济检测的市场竞争力。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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