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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工作要求,通过查验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取得并审阅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对其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 1992 年 6 月经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原名“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 年 10 月 30 日注册资金从 14 亿
元增至 26 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增加两家:“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2020 年 11 月 3 日由“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更为现名。当前股权结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 36.52%,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占 21.98%、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占 20.80%、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占 20.39%,宝钢发展有限公司占 0.31%。
经银监会批准、工商部门登记,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
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经外管局批准,获得即期及远期结售汇资格。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经理层,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
财务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公司治理文件,使三会一层的议事程序和管理运作合乎科学、规范、高效的要求,其中《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办法》明确了三会一层职责权限,对董事、监事、经理层的产生也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职责界面清晰,制衡协作有序,决策民主科学,运行规范高效,三会一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财务公司下设 10 个部门及 1 个分公司,包括综合管理部、信息科技部、
审计稽核部、经营财务部、风险管理部、公司金融部、结算运营部、金融市场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及武汉分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财务公司组织结构图
(二)风险评估
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担董事会授权下的日常风险管理职能。财务公司设立信贷审查、投资审查、资产负债管理等委员会,负责具体业务风险审查,制定了《风险管理办法》、《合规风险管理办法》等基本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了风险管理部、稽核部,负责组织开展公司风险管理各项工作。
财务公司建立了季度资产配置与信贷、投资策略审查机制,定期审查与调整业务开展的风控策略,各管理与业务人员在工作中执行各项业务的管理、操作制度,对风险结果负责。
财务公司按照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明确权限,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三)控制活动
1、信贷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贷款对象为宝武集团成员单位及延伸供应链客户,通过制定《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操作规程》及供应链业务风险管理等覆盖全部融资业务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有效规范各类融资业务运作。财务公司信贷业务管理实行贷前、贷中、贷后持续跟踪调查,相关调查、审查、审批机制三权分立。
2、资金计划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存款准备金操作规程》、《资金调度操作规程》等基本制度规范公司资金计划管理,资金管理遵循安全性、
流动性、效益性的基本原则,遵循立足集团、服务集团的基本定位,在配置上优先向信贷业务倾斜。
3、投资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覆盖债权、信托、基金业务的一系列操作规程规范各项投资业务,在确保流动性管理下的收益补充,以低风险固定收益投资为主营特色。
4、稽核审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稽核管理办法》和《主要业务稽核操作规程》,规范稽核工作,稽核部的职责是:负责稽查和审核公司各项业务、财务活动,保障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业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公司业务提出建议,检查和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综合管理,检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信息系统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等信息化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化安全水平,2015 年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通过了国家三级等级保护水平验收。
(四)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内控机制有效运作,各类资产总体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 3,418,404 万元,发
放贷款余额1,951,07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2,900万元,净利润32,686万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2.5 倍市场风险资产)=15.31%,不低于 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财务公司拆入资金比率=0,拆入资金余额不高于资本总额。
3、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财务公司担保比率=64.45%,对外担保余额不高于资本总额。
4、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70%
财务公司投资比率=62.35%,不高于 70%。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财务公司固定资产比率=0.21%,不高于 20%。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随时调度,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
协议》。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7,329.31 万元,
贷款余额为 0 万元。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规定,因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日存款余额超过 10,000 万元的,由财务公司在 3 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其他账户。2021 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银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风险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