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 B 编号:临 2021-052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信软件”)于 2021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信息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0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6 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共计 1,6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23,489,622.65
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576,510,377.35 元。上
述资金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101001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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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宝之云 IDC 四期项目 195,262.00 157,651.04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宝之云 IDC 四期项目 157,651.04 140,209.59 88.94%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的原因
1、调整进度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实施情况
“宝之云 IDC 四期项目”选址在宝钢股份罗泾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
括客户定制化数据中心 3 栋楼(分别为 A 号楼、B 号楼、C 号楼)及 9,000
个 IDC 机柜。其中,B 号楼和 C 号楼已建设交付完成,A 号楼计划分两步建
设,第一步已建成交付,第二步 1,500 个机柜建设项目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尚未建设完成。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主要系客户规划进度影响所致。随着大数据产业迅速发展,国内企业对数据存储和维护的需求日益增加,为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中心服务,提升运营效率,优化运营成本,公司客户正对各地数据中心开展整体布局规划。受规划进度影响,未能及时提出机柜的具体需求,导致公司未能实施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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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延长。尚未完成部分,公司已与客户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待客户提出具体需求后,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将继续开展。
根据前期项目实施情况,公司原预计可于 2021 年 8 月底前完成(项目
实施进度延后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鉴于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项目实施
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时间,
将项目全面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实施进度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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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认为:宝信软件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宝信软件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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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