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8 证券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临 2024-001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北京西路 669 号 14
楼)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许騂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1、《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 2023 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
形成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张伏波、葛其泉、汤红兵分别就 2023 年度工作情
况做了总结,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4-003 号
公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审[2024]2908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196,587.79元(合并报表),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82,733,629.07 元,扣除本年度分配的 2022 年度利润 16,035,279.24 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524,694.36 元,因此,本年度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2,370,243.26 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末公司总股本
400,881,9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7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8,841,453.11 元,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报表)的比例为 30.29%。本次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 603,528,790.15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 2023 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并作出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张伏波、葛其泉、汤红兵回避表决。
八、《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4-004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005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董事会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许騂、陈韬回避表决。
十一、《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006 号公告);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3 月修订);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3 月修订);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 年 3 月修订)。
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