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5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 年 8 月 30 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方案的议案》。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回购资金总额
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 3 亿元人民币,上限为 6 亿元人民币。
(四)回购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2.8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
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首次回购 A 股股份,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1)。
(二)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回购期限到期,实际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41,507,4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77%,回购最高价格 10.45 元/股,回购最
低价格 9.69 元/股,回购均价 9.9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414,308,486.85 元(不
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 A 股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总数 股份数(股) 比例(%)
A 股 9,654,631,180 73.90% - 9,654,631,180 73.90%
-流通股 8,873,381,180 67.92% -41,507,467 8,831,873,713 67.60%
-限售股 781,250,000 5.98% +41,507,467 822,757,467 6.30%
H 股 3,409,568,820 26.10% - 3,409,568,820 26.10%
合计 13,064,200,000 100% - 13,064,200,000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A股股份41,507,467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根据公司A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拟在发布本公告之后12个月后采用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后3年内出售完毕,未实施出售的股份将被注销。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