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5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8元(税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批准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599,133,939.79元。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经完成,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的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因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经完成,按照公司总股本13,064,200,000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3,657,976,000.00元,占2020年1-6月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71%。分配现金红利总额及分红比例将由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决定,2020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公司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公司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在批准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拟定了2020年中期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