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 2022-021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章制度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第二条 第二款 公司经上海市 第二条 第二款 公司经上海市
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3)408 号文 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3)408 号文
批准,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 批准,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
1 份有限公司,并经上海市工商行政 份有限公司,并经上海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10000132227493A。 91310000132227493A。
第五条 第一款 公司住所:上 第五条 第一款 公司住所:上
2 海市浦东新区川周路 7111 号。 海市浦东新区川周路 7076 弄 6 号 7
幢。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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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662,753,072 元。 币 671,053,072 元。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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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
动提供必要条件。
后续条款按照顺序递延。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
的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彩色印刷, 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
特种印刷,电脑纸品,照相制版, 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
包装印刷物资及器材;自营和代理 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货物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食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 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
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 (限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器械互
贸易和转口贸易;纸制品、塑料包 联网信息服务。一般项目:机械设
装生产,文化用品、游戏产品研发、 备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
咨询、制作、销售(限分支机构经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信息系统集5 营);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 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销
服务,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包装装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图
潢印刷、其它印刷品印刷;包装印 文设计制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刷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住房租赁,
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 物业管理,医院管理,康复辅具适
理;医院管理,康复辅具适配服务; 配服务,软件开发;护理机构服务
软件开发,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 (不含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
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 (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
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供应链管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理服务。
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供应链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第十八条 公司经发行的普通 第十九条 公司经发行的普通
6 股为 662,753,072 股,已全部上市 股 为 671,053,072 股 , 其 中
流通。 662,753,072 股上市流通。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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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753,07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671,053,07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662,753,072 股,其他 为:普通股 671,053,072 股,其他
种类股 0 股。 种类股 0 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的除外:
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 他公司合并;
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
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8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
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股东权益所必需。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 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9 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个月时间限制。 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他情形的除外。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
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
起诉讼。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股权性质的证券。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担连带责任。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
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
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
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
列义务: 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本章程; 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
股方式缴纳股金; 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
形外,不得退股; 形外,不得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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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
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 法承担赔偿责任。
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