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配股提示性公告
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配股方案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司[1997]1045号文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 字[1997]66号文批准,本公司的配股提示性公告和配股说明书分别在1997年8月9日、1997年8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现将本次配股内容 再次提示如下:
1、配售价格:3.50元/股。
2、配售比例:每10股本领3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还可按自己的意愿最多以10:7的比例受让国家股及发起人股转让的配股权,每股转让的价格 为0.15元人民币。
3.时间安排:股权登记日:1997年8月26日
除权登记日:1997年8月27日
4、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7年8月27日起至1997年9月9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
5、缴款办法:
(1)可流通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时,填写"凌桥股本"买入单(代码:700834),每股价格3.50元;
(2)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国家股、法人股股东转让配股时,填写" 凌桥转让"(710834"买入单,每股价格3.65元(含转让费0.15元)。
6、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和社会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申银万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地址:上海瑞金一路98号,电话:64312800X425、64318683。
7、投资者发在规定的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参阅1997年8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