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香溢融通 证券代码:600830 编号:临时2014-043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内容:公司与宁波明州一三七一城隍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三七一城隍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公司城隍庙商城地块的房产出租给其经营。
●一三七一城隍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合同类型:租赁合同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14年11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该租赁合同。
本次所签订的租赁合同,需股东大会批准。合同中载明该租赁合同在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拟出租的城隍庙商城地块房产是指公司所有的,位于中国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195号(证载面积18260.40平方米,其中公司已经出租给浙江麦当劳餐厅食品有限公司的面积除外)的房产。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名称:宁波明州一三七一城隍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3、住所地: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关景笙
6、经营范围:商业广场管理及咨询、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市场营销策划;物业服务、餐饮管理服务;房租租赁;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文化创意活动的组织策划;日用品、服装、服饰、鞋、帽、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工艺品、文具用品、办公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通讯器材、金银饰品、珠宝玉器、眼镜、家用电器、家居用品的零售、批发;实业投资管理。
7、成立时间:2014年10月13日
一三七一城隍公司的独资股东为香港城隍庙1371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
租赁房产范围:位于中国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195号的房产(房产证号码为甬房权证海曙字第200844259、证载面积18260.40平方米,其中已经出租给浙江麦当劳餐厅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当劳”)的面积除外)。租赁房产(以下简称“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证载用途以附件一规划红线图及附件二房产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本房产亦包括日后如取得许可可以合法加建的部分。
员工安排:租赁期间,租赁方接收安排出租方及其分、子公司的169名员工,安排工作,承担其薪酬、福利等支出。
租赁期限为: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共8年),其中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共5个月)为免租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为免租期(共1个月)。
租金:前3年为1398 万元/年,第4-5年每年递增上年度租金的5%,第6-8
年每年递增上年度租金的7%。共计租金总额约1.25亿元。
保函:承租方提供境内银行开具见索即付式《履约保函》给公司。第一期保函金额为1200万元人民币,需在2015年1月1日前交付,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开具之日起三年,第二期保函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需在2016年1月31日前开具,保函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三年。第三期保函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应在2017年1月31日前开具,保函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后一期保函到位后,由出租方将前一期保函退回承租方。
违约责任:
出租方延期缴纳各类保证金与租金,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滞纳金等。
双方因对方违约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提前终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引致的损失。
承租方违约或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须向出租方赔偿损失,由出租方按《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不足部份由承租人承担。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城隍庙商城地块的房产的出租,可使公司获得稳定的现金流,集中精力从事类金融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以上议案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