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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30 沪市 香溢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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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典当业务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7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6-010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典当业务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诉讼阶段:经法院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2026 年 3 月 2 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案件原告: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溢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香溢典当)

  案件被告: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集团)、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

    涉案金额:公司提交的起诉申请书应偿还典当借款本金 3,100 万元及违
约金等,起诉后至调解日期间福星集团累计还款 294.76 万元,调解日福星集团应偿还典当借款本金 2,850 万元及违约金等。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已对该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490.36 万元。因达成和解分期还款,预计对 2026 年度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具体影响以实际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典当业务及诉讼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溢典当与福星集团签订《股票
质押借款合同》,福星集团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5,848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作为当物申请典当借款,典当借款本金 5,000 万元,实际借款期限为自 2025 年 1
月 3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2 日止。同时,上海香溢典当与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
签订了《保证合同》,为福星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福星集团系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的全资子公司。

  典当期限内,福星集团借款费用支付正常,累计归还本金、支付借款费用合计 1,340 万元。典当期限届满后,福星集团未能归还全部当金,质押的股票为绝当物,上海香溢典当采取沟通谈判、督促以及发送律师函的方式要求福星集团一
次性归还拖欠款项。借款到期之后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福星集团陆续归还本
金及违约金合计 1,078.21 万元。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6 年 1 月,上海香溢典当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2 月 2 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案号(2026)沪 0105
民初 3423 号。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6-008。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起诉立案后,法院组织双方协商调解。起诉后至调解日前,福星集团累计还
款 294.76 万元。2026 年 3 月 2 日,经法院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具
体如下:

  (一) 上海香溢典当与福星集团、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共同确认:福星
集团尚欠上海香溢典当当金本金 2,850 万元、截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未支付的违
约金 2,629,700.26 元和自 2026 年 2 月 14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违约金(以 2,850
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 24%计算)以及律师费 10 万。

  (二) 上海香溢典当同意减免部分违约金,即福星集团确认分 6 期支付当
金本金、违约金、律师费:

  1.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归还本金 400 万元,违约金 722,000 元;

  2. 于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归还本金 400 万元,违约金 253,166.67 元;

  3.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归还本金 400 万元,违约金 205,000 元;

  4. 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归还本金 400 万元,违约金 170,500 元;

  5. 于 2026 年 8 月 30 日前归还本金 400 万元,违约金 125,000 元;

  6. 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归还本金 850 万元,违约金 87,833.33 元,并偿还
律师费 10 万元。

  (三) 福星集团未按上述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所有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部到期,福星集团应立即支付全部款项,且上海香溢典当不
再减免任何违约金,福星集团应支付截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未支付的违约金
2,629,700.26 元和以 2850 万元为基数,自 2026 年 2月 14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按照年利率 24%计算的违约金(扣除自本调解协议签署后已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上海香溢典当有权就剩余全部当金本金、违约金、律师费和案件受理费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上海香溢典当有权与福星集团协议以质押的股票折价,或直接拍卖、变卖质押股票及其孳息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该质押股票折价或拍卖、变卖后不足部分由被告福星集团继续清偿。

  (四) 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对福星集团应承担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已对该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490.36 万元。本次公司控股
子公司上海香溢典当与福星集团方达成和解,系基于资金回笼时效、客户本身还款意愿及沟通协商情况等综合考虑,预计对 2026 年度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具体影响以实际审计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积极督促客户按期履约,并视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