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9 股票简称:三精制药 编号:2012-019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转让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水药业”)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出资 3,100,000 元,占明水药业注册资本的
100%。
2、公司拟将已在黑龙江省明水县兴建的“年产 150 吨化学原料
药项目”(以下简称“原料药项目”) 资产通过增资及转让方式投入
到全资子公司明水药业。
本 次 增 资 后 , 明 水 药 业 注 册 资 本 由 3,100,000 元 增 加 至
20,000,000 元,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 年 9 月 27 日,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转
让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审议批
准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该增资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增资对象: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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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明水县三精医药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安伟
注册资本:3,100,000 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生产、销售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明水药业资产总额为 33,379 万元,净
资产为 21,713 万元,营业收入 34,059 万元,利润总额 10,910 万元。
三、增资及交易的目的
1、理顺资产权属关系。本次将原料药项目资产通过增资及交易
方式投入明水药业,理顺房产与土地权属关系。
2、在满足药监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实现降低管理成本的目的。
本次将相关资产投入明水药业可解决资源重复配置的问题,大大降低
管理成本。
3、适度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通过增资适度增加明水药业注册资
本,在未来的经营和药品招投标过程中增加竞争优势。
四、增资及转让资产情况
1、操作方式
1)拟将标的资产中的房屋建筑、构筑物、其他辅助设施及部分
货币资金等资产通过增资方式投入明水药业;
2)将标的资产中的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等资产转让给明
水药业。
2、资产评估及增资价格
本次增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2 年 3 月 31 日,根据北京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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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龙源智博评报字【2012】第 1027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房屋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等资产的
评估价值为 8,453.60 万元。公司按照评估价值将房屋建筑、构筑物、
其他辅助设施及 491 万元货币资金(合计资产价值 8,944.60 万元)
向明水药业进行增资,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价值 计入注册资本 计入资本公积
房产、构筑物及
8453.60 1199.00 7254.60
其他辅助设施
现金 491.00 491.00 0
合计 8944.60 1690.00 7254.60
增资后,明水药业注册资本由 310 万元变更为 2,000 万元,三精
制药持有其 100%股权。
3、转让资产的价格
鉴于明水药业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协议,双方以 2012 年
3 月 31 日三精制药资产账面价值为参考依据,将标的资产中的机器
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等资产以 9,868,127.32 元价格转让给明水药
业。
4、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十五日内,公司需与明水药业完成标的
资产的交割,并在资产交割后的十五日内完成相关款项的支付。
五、增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及转让资产完成后,将有助于公司品种规划及布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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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理顺了资产权属关系、有效整合资源。本次增资及转让资产行为将
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的收入、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决议;
2、龙源智博评报字【2012】第 1027 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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