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 B 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 2020-033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 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20〕3 号)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经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的百联集团股权 10%的国有股权一次性划转给上海市财政局持
有(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本次无偿划转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划转基准日。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前,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百联集团 100%股权,百联集团持有公
司 47.6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百联集团 90%股权,上海财政局持有百联集团 10%股权,百联集团仍持有公司 47.6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股权结构如下图: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