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友谊华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友谊华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0年10月23日在上海召开,8名董事出席了会议,1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受让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决定受让联华超市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持有的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超市”)3.4%股权,受让价格为3062.93万元;受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
本公司在受让联华超市47.6%的股权时,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联华超市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获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沪评审〖2000〗431号文)的确认,并于2000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公告。本次股权受让的价格系参照该评估结果,以协商方式确定的。
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本公司共持有联华超市51.00%的股权,并可依据有关财务法规全额合并联华超市的财务报表。
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本次受让股权的对外投资属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的范围。
二、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重新安排的议案
公司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普就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友谊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决议,但该名称变更因故未获上海市工商管理部门的核准。现根据公司资产及经营构架重组后的实际状况,决定对公司名称变更重新安排为:
中文名称: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FRIENDSHIP GROUP INCORPORATED COMPANY
决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相应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NGHAI FRIENDSHIP GROUP INCORPORATED COMPANY
以上关于公司名称变更重新安排的议案将提请公司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涉及对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并提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表决方式)的议案
决定于2000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友谊华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