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世博展览馆 B2 层 6 号会议厅(上海市浦东新
区博成路 850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7,469,4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3.214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周瑾董事长主持会议,大会审议了会议的所有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加网络投票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唐梦婷因事请假;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荣健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37,129,802 99.8994 339,651 0.100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37,129,802 99.8994 339,651 0.100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37,129,802 99.8994 339,651 0.1006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37,129,802 99.8994 339,651 0.100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数 (%)
关于公司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
1 励计划(草案) 1,192,275 77.8285 339,651 22.1715 0 0.0000
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公司 A 股
2 限制性股票激 1,192,275 77.8285 339,651 22.1715 0 0.0000
励计划实施考
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 A 股
3 限制性股票激 1,192,275 77.8285 339,651 22.1715 0 0.0000
励计划实施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
4 会办理公司限 1,192,275 77.8285 339,651 22.1715 0 0.0000
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各项议案都获得了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红颖、吴雨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