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上海鑫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1%股权暨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前向我们提交了《关于收购上海鑫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1%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上海鑫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1%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泗宗
李大沛
徐士英
史慧珠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