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编号:2023-017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72,3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2023 年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授信类别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3,000 综合授信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300 综合授信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000 综合授信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5,000 综合授信
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000 综合授信
6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00 综合授信
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综合授信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000 综合授信
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00 综合授信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500 综合授信
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综合授信
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综合授信
1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000 综合授信
1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000 综合授信
1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 综合授信
1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综合授信
1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00 综合授信
18 首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 综合授信
合计 672,300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同时公司获得的融资金额可用于统借统还。
以上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范围内不限于使用资产抵押、质押、保证或信用等方式申请综合授信。
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信额度有效期从本议案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8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所需,系正常经营行为。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