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编号:临 2021-013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91,3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内容以银行审批为准。2021 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预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授信类别
1 招商银行 120,000 综合授信
2 工商银行 83,000 综合授信
3 建设银行 60,000 综合授信
4 中国银行 55,800 综合授信
5 中信银行 53,000 综合授信
6 上海农商银行 38,000 综合授信
7 光大银行 30,000 综合授信
8 民生银行 30,000 综合授信
9 宁波银行 28,000 综合授信
10 华夏银行 20,000 综合授信
11 上海银行 20,000 综合授信
12 兴业银行 15,000 综合授信
13 交通银行 14,000 综合授信
14 浙商银行 10,000 综合授信
15 平安银行 5,000 综合授信
16 首都银行 5,000 综合授信
17 中国农业银行 4,500 综合授信
合计 591,300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同时公司获得的融资金额可用于统借统还。
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信额度有效期从本议案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所需,系正常经营行为。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