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21-031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持有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
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路集团)告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与宁波梅山保税港乾川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转让纠纷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
通知书(2021)浙 02 执 184 号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执行轮候冻结。此外,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来的股东名册经过比对,中路集团基本账户减少 1,808,000
股公司股票,目前持股数量为 119,943,934 股。具体冻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冻结股份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冻结性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原因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轮候冻结期限为三 宁波梅山保税港乾 股权
中路集团 是 89,072,734 74.26% 27.71% 轮候冻结 2021 年 5 月 12 日 年,自转为正式冻 川股权投资基金合 转让
结之日起计算 伙企业(有限合伙) 纠纷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实际质
实际冻结数 实际质押、冻结 实际质押、冻结
持股比 押数量
实际质押股 实质冻结股 量占其持股 实际质押、冻结 数量合计占其 数量合计占公
持股数量 例 占其持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数量合计 持股比例 司总股本比例
(%) 股比例
(%) (%) (%)
(%)
中路集团(普
89,072,734 27.71 88,160,734 98.98 912,000 1.02 89,072,734 100 27.71
通账户)
中路集团(信
30,871,200 9.61 - - - - - - -
用担保账户)
合计 119,943,934 37.32 88,160,734 73.50 912,000 0.76 89,072,734 74.26 27.71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路集团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30,871,200 股,占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25.74%。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普通证券账户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88,160,734 股,占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的 73.50%,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3%;
累计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 912,000 股,占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比例 0.76%,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28%;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冻结公司股份共计
89,072,734 股,占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74.26%,占公司总股本的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路集团另有累计 550,839,081 股本公司股份处于冻结质
押或轮候冻结状态。
三、股东债务情况、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普通证券账户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8,160,734 股,占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的 73.50%,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3%。
据向中路集团了解,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债务违约情况,其中质押股份借款约 8.32 亿元,因冻结股票等所涉及的负债金额尚在统计中;中路集团近年来未参与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评级,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目前中路集团的所有银行账户均已被冻结,其资金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向中路集团了解,目前其正在统计累计涉及的重大诉讼及金额。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担保情况。目前,公司信贷借款中无控股股东直接提供担保的部分。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无任何债权债务往来。
(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未来,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被质押股份 88,160,734 股,前期均已到期;经向中路集团了
解,暂未有明确的展期安排。中路集团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30,871,200 股,目前也已出现平仓风险。未来,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平仓,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中路集团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