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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6 沪市 ST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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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6: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1

600816: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 安信            编号:临 2022-059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之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0.61%减少至 35.07%。
     为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审慎监管强制措施
      决定书》(沪银保监强制措施决字【2022】2号),2022年8月30日,
      国之杰分别和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砥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股份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向上海砥安转让公司 576,543,10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4%;向中国银行转让公司 273,456,89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之杰的通知,为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沪银保监强制措施决字【2022】2 号),推动公司风险化解方案顺利完成,

2022 年 8 月 30 日,国之杰分别和上海砥安、中国银行股份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向上海砥安转让公司576,543,1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向中国银行转让公司 273,456,89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安信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沪银保监复[2022]424 号 ),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事宜,并自批复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

  本次转让前,国之杰持有公司股份 2,767,929,3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1%;本次转让后,国之杰持有公司股份 1,917,929,34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7%。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6307697973

  3、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鞍山路 1号

  4、法定代表人:高天国

  5、成立时间:1999 年 5 月 12日

  6、注册资本:765,279 万元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投资管理;服装生产、设计;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普通机械、电器设备、建筑装潢材料、计算机及配件、通讯器材及设备、冶金炉料、机电产品、汽车零部件、建筑材料销售;室内装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MA1G9D0Y68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铁岭路 32号 1612-3 室


  法定代表人:秦怿

  成立时间:2021 年 7 月 22日

  注册资本:35 亿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100000000001349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成立时间:1983 年 10 月 31日

  注册资本:29,438,779.1241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有效期至 2021年 8月 2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2 年 8 月 30 日,上海砥安与国之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2022 年 8
月 30 日,中国银行与国之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二)股份转让

  1、转让价格

  上海砥安与国之杰双方同意,转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应为每股人民币4.13 元(即本协议签署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 95%),本交易项下买方应支付的转让股份对价总额为每股转让价格与转让股份数量的乘积,即人民币2,381,123,019.52 元;中国银行与国之杰双方同意,转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应为每股人民币 4.13 元(即本协议签署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 95%),本交易项下买方应支付的转让股份对价总额为每股转让价格与转让股份数量的乘积,即人民币 1,129,376,980.48 元。

  2、转让股数

  按照并受限于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买卖双方同意由买方向卖方购买、卖方向买方出售其所持有的部分安信信托股份,即国之杰向上海砥安与中国银行分别转让 576,543,104 股和 273,456,896股安信信托股票。

  (三)交割先决条件

  双方一致同意,除非经过买方书面豁免,交割实施以下述条件全部达成作为前提条件:

  (1)双方已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本交易的批复(包括股东资格等);及

  (2)卖方在本协议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均真实有效。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积极配合推动上述的全部前提条件的达成。

  (四)交割

  受限于本协议其他约定,交割应于交割先决条件得到满足或被豁免后的三十(30)个营业日内或双方另行指定的其他更晚日期发生。

  (五)付款


  在股份过户后,买方应将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双方约定的银行账户。该等股份转让价款的具体付款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六)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可由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五、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沪银保监强制措施决字[2022]2号);


  2、《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沪银保监复[2022]424 号 )。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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