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 安信 编号:临 2021-024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安信”变更为“ST 安信”,股票代码仍为“600816”;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
为 5%。
一、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 股股票简称由“*ST 安信”变更为“ST 安信”。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816”。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5 月 18
日。
二、 撤销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821.77 万
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9,821.7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800.2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81,406.95 万元。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连续亏损情况,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但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第 13.3.2 条第一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逐项排查,公司未触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该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13.9.1“(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 2018、2019、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
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该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13.9.1“(六)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所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文所述的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
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且同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17)。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同意撤销公司
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10 条等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应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停牌 1 天,2021 年 5 月 18 日开市起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恢复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五、 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正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重组和风险化解重大事项,相关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