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 建元 公告编号:临 2023-085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816 ST 建元 A 股停牌 2023/11/6 全天 2023/11/6 2023/11/7
停牌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6 日。
撤销起始日为 2023 年 11 月 7 日。
撤销后A股简称为建元信托,股票代码仍为600816,股价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 股票种类与简称:A 股股票简称由“ST 建元”变更为“建元信托”。
2. 股票代码仍为“600816”。
3.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 年 11 月 7 日。
二、前期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四、对于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连续亏损但未触及新《上市规则》第 13.3.2 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
退市情形的公司,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本所适用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决定是否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2. 公司 2018、2019、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
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2653 号),公司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该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13.9.1“(六)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所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2654 号),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该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13.9.1“(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
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且同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7)。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同意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安信”变更为“ST 安信”,股票代码仍为“600816”。
4.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名称由“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ST 安信”变更为“ST 建元”。经公
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证券简称自 2023 年 7 月 4 日起由“ST
安信”变更为“ST 建元”,公司证券代码“600816”保持不变。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原上海
银保监局)出具的《解除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沪银保监解除强制措施〔2022〕1 号),决定解除对公司采取的暂停自主管理类资金信托业务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公司已按照既定的经营计划逐步开展信托业务。
2.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信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375,310,335 股新股。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发行 4,375,310,335 股新股,并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90.13 亿元,公司净资本大幅提升,固有资金业务规模得到增强。
3.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2609 号),公司不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2610 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4.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第 9.8.1 条规定逐项排查,公司不触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前述导致公司股票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发表独
立意见,认为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5.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
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223 号),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6.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方面,2023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8,453.97 万元,实现信托业务收入 7,300 余万元,涉及信托项目近 20 个,收入来
源相较往年更为分散;经营利润方面,2023 年 1-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38.97 万元,已实现扭亏为盈。公司营收及盈利指标逐步好转,呈良性发展态势,可持续经营能力已明显改善。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
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
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 2023-036)。
2023年11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四、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8.9 条的规定,
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开市起复牌
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建元”变更为“建元信托”。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会因此而发生重大变化,仍可能面临来自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变动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023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