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 安信 编号:临 2021-017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交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四、对于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 2018 年度至2020 年度连续亏损但未触及新《上市规则》第 13.3.2 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 2018、2019、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且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上述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新《上市规则》)13.9.1“第(三)条及第(六)条所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交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
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交
所的审核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821.77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29,821.7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800.2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81,406.95 万元。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一、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版,以下简称“原《上市规则》”)第 13.2.1 条
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
简称由“安信信托”变更为“*ST 安信”。
二、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
了保留意见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821.77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29,821.7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800.2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81,406.95 万元。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三、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上交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四、对于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 2018 年度至2020 年度连续亏损但未触及新《上市规则》第 13.3.2 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本所适用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决定是否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2.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该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13.9.1“(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 公司 2018、2019、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
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信信托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该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13.9.1“(六)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所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交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的通知》“三、对于新《上市规则》生效实施前因触及原《上市规则》第 13.2.1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以及已经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前,本所对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本所适用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其股票是否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连续亏损情况,
但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第 13.3.2 条第一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逐项排查,公司未触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上交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交所的审核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