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 2012-026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 2012 年 9 月 5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5 名董事全部
参加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将所持有的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凯盟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
售给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春景、宋沈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
详见《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摘要。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春景、宋沈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向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上海凯盟投资发展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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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本次交易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符合规定,评
估机构与公司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象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外,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评估机构与公司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对方之间没有现时的和/或预
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机构实际评
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定价
公允地反映了拟出售资产的市场价值。
关联董事张春景、宋沈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评估报
告》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工作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评估工作由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并
出具相关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张春景、宋沈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上海凯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关于
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分别就出售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上海凯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
权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春景、宋沈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资产出售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特提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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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全部事宜。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
的议案
为落实《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集合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关
于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具体
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及推动公司发展,公司需向中国银监会申请变更公司名称
并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要求,由董事长张春景负责,推进
向中国银监会申请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工作。
鉴于公司申请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要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即议案【1】-议案【5】)未获得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本议案及相关议
案(即议案【6】-议案【12】)暂不予实施。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为落实《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集合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关
于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具体
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及推动公司发展,公司需向中国银监会申请变更公司名称
并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要求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安信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
鉴于公司申请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要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即议案【1】-议案【5】)未获得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本议案及相关议
案(即议案【6】-议案【12】)暂不予实施。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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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
案
为落实《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集合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关
于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具体
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及推动公司发展,公司需向中国银监会申请变更公司名称
并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范围部分进行变更。
鉴于公司申请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要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即议案【1】-议案【5】)未获得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本议案及相关议
案(即议案【6】-议案【12】)暂不予实施。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有业务调整方案》的议
案
为落实《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集合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关
于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具体
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及推动公司发展,公司需向中国银监会申请变更公司名称
并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要求,进行公司现有业务调整。
鉴于公司申请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要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即议案【1】-议案【5】)未获得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本议案及相关议
案(即议案【6】-议案【12】)暂不予实施。
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固有项下实业投资清理
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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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集合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关
于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具体
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及推动公司发展,公司需向中国银监会申请变更公司名称
并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现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要求,进行公司固有项下实业投
资清理。
鉴于公司申请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要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即议案【1】-议案【5】)未获得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本议案及相关议
案(即议案【6】-议案【12】)暂不予实施。
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总则、经
营范围及宗旨》的议案
为落实《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集合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关
于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具体
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及推动公司发展,公司需向中国银监会申请变更公司名称
并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部分进行
修订。
章程第二条原内容:
第二条 公司前身为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按《股票发行与交易
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属非银行金融机构,经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核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后,以募集方式设立,原在鞍山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现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监管,根据 2004 年 4 月 20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鞍山
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迁址的批复》(银监办发[2004]124 号文件),公司已将
注册地址由鞍山市迁至上海市,迁址后,公司更名为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 7 月 19 日经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上海银监复[2004]130 号文件)批
准,公司换发了《金融许可证》,号码为 K10212900H0006,并在上海市工商管
理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100001007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