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XGMA MACHINERY CO., LTD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十二月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议案 1: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议案 2: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议案 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1议案 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14 点 3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 668 号之八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6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股东出席情况;
(二)宣讲本次会议的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重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4.《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股东提问和发言;
(四)介绍议案表决办法,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见证律师验票箱,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七)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全部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拟变更的经营范围,结合监管机构近期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规范 权益,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党章》)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制订本章程。 制定订本章程。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 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机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 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 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 售;消防器材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
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 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造;矿山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土地使用权租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住房租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除依法须经批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智能无人飞行器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动)。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第五十三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 第五十三条 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
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 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
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
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 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通知中将充分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 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
容: 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
情况; 情况;
(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监事提名程序如下: 董事、监事提名程序如下:
(一)董事提名:公司董事包括股东代表 (一)董事提名:公司董事包括股东代表
出任的董事、独立董事和管理层出任的董事。 出任的董事、独立董事和管理层出任的董事。
1、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由公司董事会 1、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由公司董事会
或者持股 3%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 或者持股 3%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股东提名候选人。 行股份)的股东提名候选人。
2、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 2、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
者持股 1%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 者持股 1%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的股东提名候选人。 股份)的股东提名候选人。
3、管理层出任的董事:由公司董事会在 3、管理层出任的董事:由公司董事会在
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提名候选人,经董事 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提名候选人,经董事
会审核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会审核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报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并 董事候选人报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并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然后由董事会以提案方式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然后由董事会以提案方式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二)监事提名:公司监事包括股东代表 (二)监事提名:公司监事包括股东代表
出任的监事及职工监事。 出任的监事及职工监事。
1、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监事会 1、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监事会
或者持股 3%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 或者持股 3%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股东提名候选人,经监事会审核后, 行股份)的股东提名候选人,经监事会审核后,
报股东大会审议。 报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候选人提名报监事会,由监事会进行 监事候选人提名报监事会,由报监事会进
资格审核后,并经监事会决议通过,然后由监 行资格审核后,并经监事会决议通过,然后由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工会提名候选 2、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工会提名候选
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 产生。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
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六十一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第六十一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本人有效身份证
权委托书。 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长(如有)主持,未设副董事长的或副董事长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持。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八十二条 …… 第八十二条 ……
(四)表决完毕后,监票人员应当场公布 (四)表决完毕后,监票人员应当场公布
每个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