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关于以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资产
质押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盘活闲置资金,增加投资收益,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或“公司”) 及子公司拟将票据等资产作为质押物,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类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将合法持有的不超过 2 亿的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信用证、保证金、商业承兑汇票等资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办理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质押额度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一、业务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需要,拟与多家金融机构同步开展融资类业务,即将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交付给贷款人(金融机构)作质押,金融机构给与相应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申请(提取)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申请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金额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二、具体方案
1、拟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将根据公司与其合作关系及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2、实施主体: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3、质押额度:不超过 2 亿,额度内循环使用。
4、质押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三、业务目的
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持有一定规模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资产,将该部分资产质押给银行,可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盘活存量资产,利于提高资金周转,降低资金成本。
四、业务风险及防范措施
该业务面临的最大风险为流动性风险,即质押的资产未到期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融资到期,可能造成融资到期还款来源不足的风险。
开展该业务时,尽量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或者融资到期日安排在存款及理财类资产到期日之后;同时做好日常的流动性管理及资金计划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实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五、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关于以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资产质押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将合法持有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信用证、保证金、商业承兑汇票等资产质押开展融资类业务,盘活存量资产,利于提高资金周转,降低资金成本,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以前述资产质押开展融资类业务。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