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品种: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商业银行、券商、信托、公募基金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
产品,国债及国债逆回购等稳健的金融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额度内可循
环使用;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受市场、政策、流动性、信用、操作等因素影响,委
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有一定的临时性资金沉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额度
单日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委托理财品种为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券商、信托、公募基金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国债及国债逆回购等稳健的金融产品。
(五)额度使用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委托理财额度内决定并办理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有关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委托理财风险。
(三)公司风控、审计等部门负责对所投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审计、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披露委托理财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公司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