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18-015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0万元到17,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2条规定,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公司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两年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2日起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若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披露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
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临2018-003),于2018年3月17日披露了《厦门厦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
2018-011)。
四、其他事项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0 万元到17,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6,000万元到-3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临2018-002)及《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临2018-003)。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