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0-051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国通信托·东兴 780 号安徽合肥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预计产品存续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文本。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向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托”)购买为期 12 个月的“国通信托·东兴 780 号安徽合肥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信托产品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国通信托 信 托 理 国通信托·东兴 780 号安 5,000 7.5% 375
财产品 徽合肥特定资产收益权投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万元) 关联交易
12 个月 非 保 本 无 - - 否
收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了理财业务的分类、分级审批程序,从决策层面对理财业务进行把控。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等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目前公司理财产品管理主要分为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对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按年度金额预计后报股东大会审议;对于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按每个具体产品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若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各类理财产品由管理层在批准并授权的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受托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人: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国通信托·东兴 780 号安徽合肥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信托理财产品。
3、购买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4、产品期限: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5、预期收益率:产品为非保本收益型,预计收益 7.5%/年。
6、履约担保:无。
7、合同签署日期:尚未签署正式合同。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为债权类资产,具体产品为“国通信托·东兴 780 号安徽合肥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
(三)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最终使用方相关其他情况
1、资金最终使用方
名称:合肥悦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悦盈”)。
资金最终使用的项目:用于合肥悦盈开发的“合肥世茂国风三区项目”的开发建设。
合肥悦盈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2019 年年度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
为-1,132.76 万元,总资产为 661,805.90 万元,净资产为 304,936.77 万元(以上数
据经审计)。2020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 63,266.04 万元,净利润为-18,305.13 万元,总资产为 438,265.74 万元,净资产为 286,631.6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状况:合肥悦盈成立于 2017 年 1 月 4 日,为世茂开发合肥 KD4-1 地块而设
立的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世茂合肥国风”项目的开发建设。
资信状况:截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显示合肥悦盈的主要信
贷数据状况为,合肥悦盈有一笔长期贷款 7.5 亿元,系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的“世
茂国风一区”项目开发贷借款,该笔借款于 2022 年 3 月 20 日到期。
截至目前,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信息,合肥悦盈无正在进行或尚未完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信息,亦未发现合肥悦盈存在被执行及失信被执行记录。
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抵押人 1:九江世茂华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世茂”)
抵押人 2:徐州领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领地”)
抵押人 3:合肥世茂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世茂”)
保证人 1: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建设”)
保证人 2: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集团”)
主要措施:
(1)土地抵押
九江世茂将其持有的九江市 DGB2020002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徐州领地将其持有的徐州市“世茂璀璨江山”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肥世茂将持有的合肥市长丰县 CF202001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上述三块土地抵押给国通信托,三宗抵押
土地的预评估价值分别为 4.25 亿元、2.93 亿元和 1 亿元,对应抵押率分别为 60%、
60%和 70%。本信托计划,将按照抵押物落实情况,逐步给予放款。
当抵押物在建工程成型后,抵押物可办理建工程追加抵押登记手续,且应当购买相关保险手续。因抵押物预售,国通信托同意出具“同意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函件”,
但扣除同意预售的抵押物后抵押率不得超过 70%。
(2)保证担保
世茂建设为合肥悦盈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提供保证担保;世茂集团为合肥悦盈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提供差额补足。
(3)其他监控措施
①强制公证
为该项目相关合同协议以及法律文本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手续。
②资金归集
合肥世茂国风三区项目网签销售比例达到 80%,需至少归集成立规模的 20%并提前还款(累计 20%);合肥世茂国风三区项目网签销售比例达到 85%,需至少归集成立规模的30%并提前还款(累计50%);合肥世茂国风三区项目网签销售比例达到90%,归还全部本息;若有提前还款,则可核算扣减应归集的保证金规模。
③保证金账户监管
保证金账户内资金未经国通信托同意,不得对外支付使用,所归集的保证金,需优先用于归还国通信托融资。
3、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资金的最终使用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分析
针对本次购买信托产品,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了尽职调查和评估,评估结果为风险适中。公司本次运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预计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及 是否为
名称 成立时间 表人 (万元) 主营业务 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
易专设
国 通 1991年6 冯鹏熙 320,000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 国通信托的 否
信 托 月17日 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 控股股东为
有 限 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 武汉金融控
责 任 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 股(集团)
公司 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 有限公司,
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 持有67.51%
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 的股权,另
重组、购并及项目融 两方为东亚
资、公司理财、财务顾 银行有限公
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 司和北大方
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 正集团有限
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 公司,分别
间、咨询、资信调查等 持有19.99%
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 和12.50%的
业务;以存放同业、拆 股权。实际
放同业、贷款、租赁、 控制人为武
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 汉市人民政
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 府国有资产
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 监督管理委
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 员会。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