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公告编号:临 2011-033
关于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与公司及关联方
签订土地收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及土地收储金确认收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在 2011 年 5 月 26 日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石家庄市土地筹备
中心)和公司及关联方签署的《关于华药集团整体搬迁后城区土地开
发事宜的框架协议》的基础上,2011 年 12 月 12 日,石家庄市国土资
源局(以下简称:“甲方”)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海翔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乙
方”)签订了《土地收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该协议”
或“补充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为:甲方同意乙方延期搬迁。双
方互不追究原签订的《土地收回(购)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包括
但不限于甲方延期付款和乙方延期交付土地的违约责任。原协议所规
定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给予乙方整体搬迁土地收益返还政策及其他
优惠政策不变。
补充协议的签署,明确了市政府继续以优惠政策支持公司延期
搬迁,使公司迁建的不确定因素已经消除。公司头孢和新制剂项目已
陆续建设完工,部分土地已完成交地手续。公司全部被收储土地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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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建(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产权证明已经注销。基于上述原因,公司
对全部土地收储金进行收入确认,同时核销被收储土地及地上建(构)
筑物和附着物的资产净额,土地收储金与核销资产净额之间的差额约
4.9 亿元,将增加公司 2011 年度利润。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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