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 70,000 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 70,000 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 299,829.2404 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艾迪安公司”)为满足其年产 5 万吨己二腈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拟向国家开
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 70,000 万元,期限 12 年(宽限期 2
年,宽限期内只付息,不还本金)。本公司拟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要求,该笔贷款的其他增信措施及风险缓释措施包括:
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前述贷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2、艾迪安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本项目土地及未来形成的厂房及设备为前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3、艾迪安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开立前述贷款建设项目的收入归集账户,用于归集包括但不限于艾迪安公司经营期内的项目收益和获得的各项外部支持资金。艾迪安公司同意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对该账户进行监管,账户中资金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4、动态还款机制。若艾迪安公司提前获得项目经营性收入或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及时启动动态还款机制,提前归还到期贷款;
5、项目若超概算,对于超概部分,股东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以自有资金投入,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6、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流动性支持函,即在本项目收益不足以偿还贷款时,由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条件补足,确保按时还本付息;
7、艾迪安公司购买工程险和财产险,承诺在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开立保险受益账户并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监管。经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同意后,可协商将保险受益金用于恢复生产或提前偿还贷款。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299,829.2404 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本次担保尚需本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 亿元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法定代表人:齐建华
主营业务:基础化学原料、专用化学产品的制造和销售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19 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艾迪安公司 100%的股份,故艾迪安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艾迪安公司资产总额 510.00 万元、负债
总额 10.00 万元、净资产 500.0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资产负债率
1.96%(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10 月 31 日艾迪安公司资产总额
8,607.31 万元、负债总额 607.33 万元、净资产 7,999.98 万元、净
利润-0.02 万元、资产负债率 7.06%(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担保金额为 7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12 年(宽限期 2 年,宽
限期内只付息,不还本金)。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艾迪安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决定为艾迪安公司本次 70,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299,829.2404 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审计净资产
638,368.34 万元的 46.97%;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
额为 285,129.2404 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审计净
资产 638,368.34 万元的 44.6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