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境外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降低黄金价格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同意公司境外子公司明加尔金源公司(简称“明加尔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拟进行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或等值外币,业务期间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如下:
一、交易背景和交易品种
黄金是明加尔公司的主要产品,由于国外经济及政治形势复杂多变,黄金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境外子公司明加尔公司将通过远期合同(Forward Contract)和无溢价上下期权(Zero Premium Collar)等套期保值工具,规避黄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维持经营业绩稳定。
二、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明加尔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合同(ForwardContract)和无溢价上下期权(Zero Premium Collar)等,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 亿元或等值外币,业务期间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明加尔公司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境外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黄金价格波动所带来相关经营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固有风险。套期保值市场本身存在一定的固有风险,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因市场黄金价格波动与预期相反造成交易损失。
2.交付风险。套期保值可能存在套期保值合同到期日无法交付锁定黄金盎司的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相关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风险。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的范围及金额执行。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明加尔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4.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明加尔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黄金价格波动风险,达到锁定部分产品预期收入及现金流入,同时减少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确定的套期保值交易品种、资金额度符合明加尔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可规避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境外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就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